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
停车场设计与测绘备案等老项目地下停车场用地手续
审批流程会议备忘录
2017年10月13日下午,成国建副局长在市国土房屋局五楼会议室召开专题业务会议,市停车管理办公室侯力阳、局行政审批办贾冰凌、权籍市场处郭斌、档案馆杨少杰、陈增勤参加了会议,对测绘备案等老项目地下停车场用地手续审批流程进行了明确,现将会议内容备忘如下:
一、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具有交通和房地产测绘资质(房地产测绘资质的名单可登陆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网站或大连市规划局网站查询,对于级别资质的要求在资质证书中已明确)的作业单位出具地下停车位布置图(含电子版,图中应标明编号及相应尺寸)。如没有同时具备两种资质的作业单位,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两家分别具有交通和房地产测绘资质的作业单位或具备其中一种资质的作业单位自行联合具备另一资质的作业单位共同在一张图上盖章出图。图出好后报送停管办。停管办先行审核车位个数,如符合办理后续手续条件的,在图上盖章。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盖好章的图报送至档案馆。
二、档案馆对地下车位布置图测绘成果和车位面积进行备案,按照测绘规范和实际情况,对地下车位测绘成果进行审核备案,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不符合要求的,档案馆出具整改意见,测绘单位进行整改直至符合要求予以备案。
三、停管办根据经档案馆测绘备案的成果,按照“XX项目配建地下停车场建筑面积和停车位数确认函样例”向国土局出具确认函,明确分别为住宅和公建配建的可售停车位个数、位置、面积(封闭式停车位建筑面积和机械式停车位底层建筑面积)。
四、审批办依据停管办确认函和人防办确认函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可售地下停车位用地审批手续。